函的一般格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標題。函的標題通常包括髮文單位、事由及文種,事由應對正文的主要內容進行簡潔而準確的概括。
正文。正文是函的主要部分,要求就事論事,直接陳述事項。正文首先敘述事項,然後提出希望、請求或要求,通常以「以上意見可否,請函復」「敬請函復」「特此函告」等語句結尾。事項部分應簡潔明了,要求部分則根據事項的複雜程度和要求多少進行調整,語氣應謙和。復函的正文一般先引述來函,然後寫答覆的主要事項,最後以「此復」「特此函復」等話語結尾。
落款與日期。正文結束後應加上簽署和日期,並加蓋公章。
以上是函的標準格式,不同機構或組織可能有具體的格式要求,因此在撰寫函件時應參照相應機構或組織的指導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