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菲定理是一種心理學效應,由美國工程師愛德華·墨菲於1949年提出,亦稱墨菲法則、墨菲定理等。它的根本內容是:如果事情有變壞的可能,不管這種可能性有多小,它總會發生,並引起最大可能的損失。墨菲定理並不是一種強調人為錯誤的機率性定理,而是闡述了一種偶然中的必然性。它提醒人們不要忽視任何可能導致問題出現的因素,並強調了一種「謹慎的樂觀」的心態,即在做任何事情時,都應提前考慮到可能出現的最壞情況,並做好相應的應對準備,保持積極樂觀的態度,努力朝最好的方向去努力。
墨菲定理給我們的警示是:
墨菲定理並不是一種強調人為錯誤的機率性定理,而是闡述了一種偶然中的必然性。容易犯錯誤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弱點,不論科技多發達,事故都會發生。而且我們解決問題的手段越高明,面臨的痲煩就越嚴重。
我們在事前應該是儘可能想得周到、全面一些,如果真的發生不幸或者損失,就坦然面對,關鍵在於總結所犯的錯誤,而不是企圖掩蓋它。
此外,它也揭示了一種現象:很多時候,我們越是擔心某件事情發生,它就越有可能發生。這並不是說我們的擔心會直接導致事情的發生,而是因為我們在擔心的時候往往會忽略一些重要的信息和細節,從而增加了事情發生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