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文期刊的引用格式通常遵循以下規則:
作者。引用應以作者的姓氏開始,後跟名字的縮寫。如果同一作者有多次引用,應按時間順序排列。
標題。包含文獻的完整標題,包括副標題。所有詞均大寫,且標題樣式取決於文獻類型。對於沒有標題的文獻,使用簡短的描述。
期刊信息。包括期刊名稱、發表年份、卷號和頁碼。期刊名稱應使用斜體,且與出版物名稱完全一致。
出版年份。在正文中引用時,給出作者姓和出版年份,將出版年份放在小括弧內。
直接引用。如果從出版物中直接引用材料,使用引用符號(通常是引號),並確保只有首字母大寫。
組織作為作者。如果作者是組織,使用組織的名稱。如果該組織既是作者又是出版商,則以參考文獻的標題開頭。
「et al」。對於有三位或以上作者的資料,只需註明第一位作者的名字,後面加上「et al」。
句子結束。文末引用以句號結尾。
參考書目。每個引文都應在文中引用處和文後的參考書目處分別註明。
這些規則主要基於哈佛引用體系,也稱為「作者-日期法」。這一體系最初在物理學和自然科學領域使用,後來擴展到社會科學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