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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滑坡的原因

滑坡的原因主要可以分為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

自然因素包括:

地形地貌。如坡度在10度到45度,下陡中緩上陡、上部成環狀的坡形,以及江、河、湖(水庫)、海、溝的斜坡,前緣開闊的山坡、鐵路、公路和工程建築物的邊坡等,這些部位最容易發生滑坡。

地質構造。如組成斜坡的岩、土體被各種構造面切割分離成不連續狀態,特別是當平行和垂直斜坡的陡傾角構造面及順坡緩傾的構造面發育時,最易發生滑坡。

地下水作用。地下水活動會軟化岩、土,降低岩、土體的強度,產生動水壓力和孔隙水壓力,潛蝕岩、土,增大岩、土容重,對透水岩層產生浮托力等,尤其是對滑面(帶)的軟化作用和降低強度的作用最突出。

氣候因素。如晝夜溫差變化、季節溫度變化、降雨、融雪和地下水位的抬升、地表水沖刷、淘蝕、溶解和軟化裂隙充填物、地下水或泉水量的增加、水庫或河道水流沖刷、潛蝕、淘蝕坡腳、河水漲落引起地下水位的升降、地質構造與地震的影響等。

人為因素包括:

不合理的人類工程活動。如開挖坡腳、修建鐵路、公路、依山建房、建廠等工程,容易導致坡體下部失去支撐而發生下滑。劈山開礦的爆破作用,可使斜坡的岩、土體受振動而破碎產生滑坡。在山坡上亂砍濫伐,使坡體失去保護,雨水等水體入滲從而誘發滑坡。

採礦活動。如採掘礦產資源,開挖邊坡,水庫蓄、泄水與渠道滲漏,堆填載入,採石、劈山放炮等。

這些因素共同作用,導致滑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