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肄業是指學生在校學習,尚未畢業但因故不能繼續學業,未完成教育計劃規定的課程而中途退學的情況(被開除學籍者除外);亦可指完成課程學習及必修環節,成績合格,但未完成畢業論文者(包括未進行畢業論文答辯者)。由培養單位頒發自製的肄業證明,即為肄業證書。肄業證書、結業證書、畢業證書都是國家承認學歷,同有法律效應。如本科肄業,取得肄業證書,其學歷也為本科,但與普通本科學歷的含金量相差較大,它僅僅證明學生承認接受過高等教育,而並不承認具有大學學歷。
大學肄業生在就業中的選擇方向會大大減少,國家不負責為其辦理就業手續,學校將檔案和戶口轉回其生源所在地,需要自謀職業。如果大學肄業後想要提升學歷,可以通過成人教育的方式,包括自考、成考、遠程教育和國家開放大學,畢業後可以獲得非全日制的本科文憑,符合條件還可以申請學士學位證書。也可以選擇以同等學力的身份直接報考研究生考試,但在複試時需要進行加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