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打出手」這個成語最初來源於戲曲表演的術語,描述的是一種武打場景,其中一個主要角色同時與多個對手進行激烈的打鬥,包括互相投擲和接踢武器等動作。現在這個成語多用來形容人們野蠻地逞凶打人或互相爭鬥毆打,通常指的是程度或規模較大的打鬥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