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系,又稱民法法系或羅馬法系,是一種以羅馬法為基礎發展起來的法律體系。以下是詳細介紹:
歷史淵源。大陸法系起源於19世紀初的歐洲大陸,特別是以1804年《法國民法典》和1896年《德國民法典》為代表。
法典特徵。大陸法系具有明顯的法典特徵,因此也被稱為法典法系或成文法法系。
法律體系。大陸法系包括歐洲大陸的大部分國家,以及前歐洲國家的殖民地、拉丁美洲等多個國家和地區。此外,由於歷史原因,日本、土耳其、美國的路易斯安那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中國的澳門等地區的法律也基本上屬於大陸法系。
以上是大陸法系的詳細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