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佛教的觀點,夫妻關係被視為前世的因果關係。具體來說,這種觀點認為夫妻之間的聯繫是基於前世的因緣,其中一方可能是為了償還前世的債務而來。這種債務被視為一種情感上的債務,通常需要一生的時間,甚至幾輩子的努力來償還。因此,佛教認為夫妻之間如果經常發生衝突和離婚,這種行為缺乏必要的契約精神。至於哪一方欠下了這樣的債務,理論上來說,可能是那些在關係中受到傷害的一方,因為他們可能是為了償還債務而來。然而,這種情況也需要考慮到夫妻雙方的德行和行為。總的來說,如果夫妻雙方能夠在今生償還前世的債務,那麼他們可能會繼續以夫妻的身份出現在來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