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兵,通常也被稱為志願兵或士官,是指那些在完成義務兵役制的規定年限後,根據軍隊的需要和個人意願,與部隊簽訂勞動契約,繼續在部隊服役的職業軍人。
契約兵與義務兵的主要區別在於,契約兵是以當兵為職業,可以領取工資,而義務兵通常只領取津貼;契約兵的服役時間通常較長,有更專業的崗位和要求,而義務兵的服役期限通常較短。契約兵享受工資及其他待遇,不同於義務兵的是,他們的服務期限通常更長,並且可以是職業化的。契約兵的招募不僅限於現役軍人,也包括從普通高等學校直接招募的專業大學生。隨著時間的發展,契約兵的職位和服役期限也有所不同,例如,他們可能被分為下士、中士、上士等不同級別,每個級別對應不同的服役期限和工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