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民警通常是指與公安機關簽訂勞動契約的勞動者,他們沒有正式編制。這類民警也被稱為協警,是公安機關為了彌補警力不足而聘請的社會人員,參與治安工作的一種方式。契約民警與通過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正式編制警察不同,後者通常擁有更正式的職位和執法權力。隨著行政體制的改革,契約民警這一概念已經逐漸被協警等新概念所取代,現在公安機關的警力主要由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正式民警和協警組成。
契約民警通常是指與公安機關簽訂勞動契約的勞動者,他們沒有正式編制。這類民警也被稱為協警,是公安機關為了彌補警力不足而聘請的社會人員,參與治安工作的一種方式。契約民警與通過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正式編制警察不同,後者通常擁有更正式的職位和執法權力。隨著行政體制的改革,契約民警這一概念已經逐漸被協警等新概念所取代,現在公安機關的警力主要由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正式民警和協警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