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需要綜合運用行政、法律和技術手段,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制度建設與完善。修訂和出臺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辦法,明確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報審批、監督檢查及驗收等要求。制定農林開發活動水土保持管理規則,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監督管理配套制度。
強化全鏈條全流程監管。嚴格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開展水土保持方案質量抽查,加強方案實施情況的跟蹤檢查和自主驗收覈查。利用遙感技術進行水土保持全覆蓋監管,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爲依法嚴格查處。
生態修復與保護。建立嚴格的水土流失預防保護和監管制度,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因地制宜,科學施策,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
改革創新與激發活力。深化水土保持體制機制創新,加強改革舉措系統集成和精準施策。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目標責任考覈。全面建立實施對市縣級的目標責任考覈,發揮好考覈指揮棒作用。定期評估和更新水土保持率目標,確保水土保持工作的有效實施。
通過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保護和改善水土資源,維護生態環境,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