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成立信託公司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需要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股東需要具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入股資格。
必須達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註冊資本。
公司需要有具備規定任職資格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與業務相適應的信託從業人員。
應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信託業務操作規程和風險控制制度。
需要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股東出資的資金來源必須真實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或他人委託資金入股。
單一出資人及其關聯方投資入股信託公司的數量有所限制,絕對控股不得超過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