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計劃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標題。計劃書的標題通常包含四個部分:計劃單位的名稱、計劃時限、計劃內容摘要、計劃名稱。常見的標題寫法包括完整包含這四個部分的標題、省略計劃時限的標題、公文式標題。
正文。正文部分應明確闡述計劃的指導思想,並大體上包含目標、措施、步驟這三方面的事項。
落款。在正文結束的後下方註明制訂計劃的日期,如果標題中沒有提及作者名稱,也應在落款中註明。
前期準備。在撰寫計劃書之前,應認真學習研究上級的有關指示辦法,領會其精神,並認真分析本單位的具體情況,這是制訂計劃的根據和基礎。
確定方針和步驟。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和本單位的現實情況,確定工作方針、工作任務、工作要求,並據此確定工作的具體辦法和措施,確定工作的具體步驟。
預測和應對。根據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偏差、缺點、障礙、困難,確定預算克服的辦法和措施。
組織分工。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組織並分配力量,明確分工。
羣衆討論。計劃草案制定後,應交全體人員討論,確保計劃反映羣衆的要求,成爲大家自覺爲之奮鬥的目標。
實施和調整。計劃一經制定出來,並經正式通過或批准以後,就要堅決貫徹執行。在實踐中進一步修訂、補充和完善計劃。
此外,如果是公司或組織的計劃書,還應包括摘要、公司描述、宗旨和目標、股權結構、資金投入、產品或服務介紹、市場概況、營銷策略、業務部門及業績簡介、經營團隊、公司優勢、增資需求、融資方案、財務分析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