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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翻案

翻案通常指的是對已有法律判決進行重新審理的過程,以下是常用的翻案方法:

提出申訴。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申請再審。對於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如果法院認為申訴理由充分,可以啟動再審程式,並重新審理案件,作出新的判決或裁定。

舉報辦案單位。如果懷疑辦案單位存在不公或其他違法行為,可以先寫一封舉報信投訴辦案單位,然後按照一定的舉報順序進行舉報,例如先向最高法院,然後是12337進行實名舉報,最後到當地的紀委舉報。

藉助媒體曝光。如果確信是冤案,也可以藉助新聞媒體曝光,讓案件暴露在公眾視野中。

以上方法的選擇應根據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進行,翻案過程中應遵循法律程式,確保合法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