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對父母的撫養義務主要有兩個方面:
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根據《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扶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這意味著父母需要確保子女的基本生活、教育和健康成長。
對成年子女的贍養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贍養費用一般不低於子女本人或當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兩個以上子女的,可依據不同的經濟條件,共同負擔贍養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規定子女的贍養義務不是無限的,應根據父母的實際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負擔能力,給付一定的贍養費用。同時,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義務,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