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權是指父母或監護人對子女的照顧和撫育責任,涉及生活、教育、健康、福利方面的權力和義務。在決定子女撫養權時,會考慮以下幾個關鍵因素:
孩子的年齡。不滿兩周歲的孩子通常由母親直接撫養,因為這有助於哺乳期內的孩子發展。對於兩周歲到八周歲之間的孩子,法院會綜合考慮雙方的撫養條件和能力,如工作收入、住房、財務狀況等。
孩子的意願。八周歲以上的孩子,法院會考慮孩子的真實意願,因為此年齡的孩子已經具備基本的判斷能力和選擇能力。
特殊情況。如果母親有嚴重疾病、不適宜撫養孩子的情況,或者父母雙方有特殊協定,這些因素也可能影響撫養權的決定。
撫養權協定。如果父母雙方可以通過協定解決離婚問題,輪流撫養或其他共同撫養的安排是可行的,這樣可以維持孩子與父母的親密關係,確保孩子的健康成長。
在離婚或分居的情況下,父母應優先考慮孩子的福祉,並通過協商和合作解決撫養權問題。法院將依法作出決定,優先考慮孩子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