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官員的俸祿體系相當複雜,由基本俸祿、補貼、職田等多個部分組成。以下是詳細介紹:
基本俸祿。高級官員如宰相和樞密使每月可獲得300貫的俸錢,此外還有春、冬服各綾20匹、絹30匹、綿100兩,以及祿粟100石。地方州縣官員的俸祿則根據職位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大縣縣令每月可獲得20千,小縣縣令則為12千,祿粟從5至3石不等。
補貼。除了基本俸祿外,宋朝官員還能獲得各種補貼,包括茶、酒、廚料、薪、蒿、炭、鹽等日常生活的各種物品,以及餵馬的草料和隨身差役的衣糧、一伙食費等。這些補貼的數量相當可觀。
職田。宋朝官員還擁有職田,這是分配給各路職官的田地,其面積根據官員的職位和地理位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從幾十頃到幾頃不等。職田的收入用作官員的在職補貼,為官員提供額外的收入。
公用錢和添支。高級官員還有「公用錢」(即招待費)和「添支」,這些費用可以根據需要使用,沒有嚴格的限制。
總的來說,宋朝官員的俸祿體系旨在通過提供豐厚的薪酬和各種補貼來保障官員的生活需求,同時通過這種方式來養廉,即希望通過提高官員的收入來減少腐敗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