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伸治是指當事人之間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擔保契約履行。定金可以確保契約的履行,防止違約行為的發生。
證明契約成立。定金的交付可以證明契約已經成立。
違約賠償。在發生違約情況時,定金可以作為違約賠償的一部分。
法律依據主要來自《民法典》中的第五百八十六條和第五百八十七條:
第五百八十六條規定,定金契約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契約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
第五百八十七條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如果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履行不符契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契約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履行不符契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契約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