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指契約雙方當事人為保證契約的履行,由一方預先向對方給付的一定數量的貨幣或其他代替物。它是一種債權擔保方式。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通常不得超過主契約標的額的20%。定金的支付通常在契約訂立之時或在契約訂立之後至契約履行之前進行。
定金具有擔保作用,通過定金罰則的運用,可以督促雙方自覺履行契約。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則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此外,定金契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在契約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契約應當自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消或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