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家庭人均年收入的方法是將家庭所有成員的年度收入總和除以家庭人口數。年度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淨收入、財產淨收入和轉移淨收入等。如果家庭中有失業人員或者在家照顧孩子的家庭成員,也要將他們的收入計入年度總收入中。例如,如果家裡面有5個人,每個人的年收入都是1000元,那麼加起來就是5000元,5000元再除以5,就等於1000元,那家庭人均收入就是1000元/人。
在填寫家庭人均年收入時,可以根據家庭的實際情況進行填寫,不要誇大或虛報收入。如果家庭只有一個成員有收入,可以填寫該成員的年收入作為家庭年收入。對於非工作人員或無收入成員,如學生、退休人員、失業或暫時沒有收入來源的人,可以將他們的年收入填寫為0。對於貧困家庭,可以參考國家或地區的貧困線標準來填寫家庭年收入。
注意填寫的單位和格式,一般會以元為單位,使用科學記數法進行填寫。例如,可以填寫2.5萬元或者3000元等。如果家庭人數較多或者總收入較低,也可以適當調整填寫的單位和格式。同時,還需要注意一些具體細節,例如要按照申請人的實際情況填寫家庭住址、郵政編碼、手機號碼等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