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信封時,首先要準備一箇乾淨的信封和一支能夠清晰書寫的筆,信封上的字跡必須端正清晰,以便郵遞員辨認,減少誤投的風險。信封的書寫格式因地區而異,但通常包括收信人信息、發信人信息和郵編。以下是具體的寫法:
收信人信息。在信封左上角填寫收信人的郵政編碼;在第一行和第二行填寫收信人的地址,通常先寫省(州)、市(縣),再寫具體的街道、門牌號碼等;在第三行中間位置寫上收信人的姓名,可根據對方身份添加適當的稱呼,如“先生”“女士”等;如果寄往收信人工作單位,應先寫工作單位,另行寫收信人姓名。
發信人信息。在信封右下角寫上寄信人的地址和姓名,以便郵寄不到時可以退回;如果需要,也可以寫上寄件人的郵政編碼。
額外信息。請人轉信時,應在收信人欄內先寫轉信人的姓名,後面用小一號字體寫一“轉”字,再寫收信人的姓名;信封正面距右邊55毫米至160毫米、距底邊20毫米以下的區域是條碼打印區,不要在這個區域裏寫字或署名;信封上的字不能用鉛筆寫,以防模糊不清;不要用紅筆寫地址,這是不禮貌的行爲。
最後,確保所有信息準確無誤後,就可以將信件投入郵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