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託款是明清時期瓷器款識中的一種特殊形式,主要表現為本朝瓷器上題寫前朝的年號款識,用以表達對前朝工藝和藝術的崇敬和讚賞。寄託款有兩種類型:
完全模仿:這種類型的寄託款用於仿古瓷上,字型、寫法乃至用料都完全模仿古代器物,也稱為後仿款。
古瓷新款:指後人在未署名的古瓷器上題款,書寫較為隨意,不拘字型。
寄託款最早出現在明武宗正德年間(1506年至1521年),最初是仿造明成化瓷器。明代寄託款以熹宗天啟年間(1621年至1627年)為最多,大多為寄託宣德款。清代康熙時期,由於康熙帝認為瓷器上寫款後打碎不吉利,早期瓷器很少寫款,但康熙官、民窯瓷器後來大量寄託大明宣德、大明成化、大明嘉靖等年號款識。從光緒至民國時期,青花、五彩、鬥彩等瓷類仿康熙款最為普遍,但與真品在字型的題寫、款識的顏色上都有差異。道光及以後各朝也仿造雍正款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