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時間(Franklin time)是以美國政治家、科學家班傑明·富蘭克林的名字命名的一種時間表示法。
在17世紀,英國人在美國殖民地,由於英國和美國採用不同的時間標準,造成了交流的困難。這時,英國的一位科學家約翰·威爾金斯提出了一個建議,把英國的標準時間定為小時,以英國物理學家艾薩克·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為基礎,規定了英國的一天中有12個小時應該從太陽正午(子時)開始,再採用美國政治家、科學家班傑明·富蘭克林的標準來劃分剩餘的十二小時。後來這個標準被廣泛套用並傳播到了其他地方,並最終在全世界得到了統一。
因此,富蘭克林時間是以富蘭克林的姓氏命名的時間表示法,它代表了全球統一時間的概念。這種表示法在世界範圍內被廣泛接受和使用,成為現代世界中衡量時間的標準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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