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權的歸屬取決於發明創造的性質和相關的契約約定。以下是專利申請權歸屬的幾種情況:
職務發明創造:在這種情況下,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屬於單位。
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屬於個人。
利用單位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如果契約中有約定,則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歸契約約定的一方;如果沒有約定,則歸單位。
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除非協定中有其他約定,否則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歸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單位或個人。
兩個以上申請人分別申請同樣的發明創造:在這種情況下,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或者由申請人自行協商確定申請人。
綜上所述,專利申請權的歸屬取決於發明創造的性質、是否存在契約約定以及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是職務發明創造,則申請權歸單位;如果是非職務發明創造,則申請權歸個人。其他情況下,申請權可能歸完成發明創造的單位或個人,或者根據法律規定和協定確定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