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書寫小寫金額的方式通常遵循以下規則:
金額數字與漢字金額數字之間應加上“元”字。例如,“100元”。
小寫金額數字應緊接“元”字前,不可間斷。
當小寫金額中有“角”“分”時,如果“角”沒有整十,則要用“0”補足兩位。例如,“5角”應寫作“5.00元”。
角和分的金額數字後面不加單位,前面要有“0”。例如,“5分”應寫作“.05”。
如果小寫金額後有“整”字,則應寫作“零元整”。例如,“整”應寫作“0元整”。
若小寫金額沒有“整”字,則末尾應寫“元”字。例如,“100”應寫作“100.00元”。
金額中“萬”後有可能有小數,即使是“零元整”,也要寫出“元”字。例如,“零元整”應寫作“0.00元整”。
在阿拉伯數字金額前要填寫人民幣符號“¥”。例如,“¥1234.56元”。
人民幣符號“¥”與阿拉伯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
金額數字一律填寫到角分,無角分的,寫“00”或符號“-”。例如,“--”表示沒有角分。
這些規則確保了小寫金額的準確性和規範性,特別是在財務和合同文件中尤爲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