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的主要用途包括在居住地享受一系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這些服務和便利具體如下:
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如就業信息諮詢、求職登記、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
教育服務。居住證持有人可以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在居住地申請接受義務教育,並有機會參加高中和大學招生考試。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包括免費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社會保險服務。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參加社會保險並享受相應待遇。
政府部門提供的各類免費培訓。
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等。
辦理出入境證件、換領或補領居民身份證、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等便利。
乘坐城市公共運輸工具享受常住人口同等優惠。
享受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
此外,居住證還可以用於綁定銀行賬戶、電信充值服務、預訂捷運、火車以及飛機航班票務等。隨著技術的進步和服務的發展,居住證的功能和用途可能會進一步擴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