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寫工程收據時,應遵循以下步驟:
標題。標題應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體稍大。標題有兩種寫法,一種是直接由“收條”或“收據”構成;另一種是使用“今收到”“現收到”“已收到”等詞作爲標題。
正文。正文通常從第二行空兩格處開始寫,但如果以“今收到”爲標題,則不需要空格。正文應明確寫明收到的錢物數量、物品的種類和規格等信息。
落款。落款應包括收款人或單位的名稱、姓名,並署上收到的具體日期。通常還需要加蓋公章。如果是某人經手,應在姓名前註明“經手人”;如果是代收,則應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樣。
此外,還應寫明收款的原因,如工程款已全部領取,並承諾負責支付工程材料款及人工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