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合法是一種寫作技巧,它指的是讓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事物碰巧相遇或相合,從而引發矛盾的突然爆發或解決,產生文勢的起伏和曲折。這種技巧能夠增加故事情節的戲劇性和吸引力。
定義與作用:
巧合法通過設計兩個或多個事物之間的意外相遇或相合,使故事中的矛盾驟起或突然解決,增加文勢的起伏和曲折。
它能夠使作品頓生波瀾,加強故事的吸引力和影響力。
套用原則:
巧合應當基於生活的真實性和合理性,即巧合的情節必須合乎情理,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避免無意義的巧合,如生搬硬套的情節,以免讓讀者感到不真實或不可信。
有意義的巧合應以某種重要的認識價值作為靈魂,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相統一的產物。
實例分析:
莫泊桑的《海港》中,青年水手杜克洛在一個變相的妓院——咖啡館與一位年輕美麗的姑娘盡情狂歡之後,發現他們原來是失散多年的兄妹倆。這巧合使作品頓生波瀾。
魯迅的《藥》中,華小栓吃的人血饅頭恰好是蘸了革命者夏瑜的血,這就是巧合。作者利用了這種巧合有機地組織全篇材料,加強了故事情節的悲劇色彩。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巧合法在文學創作中的重要性及其套用原則。正確運用巧合法可以使故事更加引人入勝,同時也能深化作品的主題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