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巴黎和會中的代表團由五位全權代表組成,他們是:
陸征祥:外交總長,代表北洋政府。
顧維鈞:駐美公使,代表北洋政府。
王正廷:南方政府代表,代表南方軍政府。
施肇基:駐英公使,代表北洋政府。
魏宸祖:駐比公使,代表北洋政府。
其中,陸征祥擔任代表團團長。中國代表團的主要目標是收回德國在山東的權益,並提出了廢除二十一條、撤退外國軍隊、裁退外國郵局及電報機關、撤銷領事裁判權、歸還租借地、歸還租界、關稅自主等七項希望條件。儘管中國代表團在和會上的努力最終未能成功,但顧維鈞在和會上的作用尤為關鍵,他在十人委員會上的發言也顯示了他的外交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