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是香港的一個法定機構,主要負責處理市區重建計劃。它成立於2001年5月1日,根據《香港法例》中的《市區重建局條例》(第563章)而成立,其前身是負責處理市區重建的土地發展公司。市建局的職責包括加速舊區重建、促進復修樓齡較高樓宇、修葺具有歷史或建築價值的樓宇,以及通過改善舊區的環境來促進經濟發展。由於市區重建涉及大量居民及貴重土地的發展,市建局的舉動備受香港輿論關注。市建局作為半官方機構,在徵收土地時可以使用《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因此其在收地問題上經常引起爭議。
市建局是香港的一個法定機構,主要負責處理市區重建計劃。它成立於2001年5月1日,根據《香港法例》中的《市區重建局條例》(第563章)而成立,其前身是負責處理市區重建的土地發展公司。市建局的職責包括加速舊區重建、促進復修樓齡較高樓宇、修葺具有歷史或建築價值的樓宇,以及通過改善舊區的環境來促進經濟發展。由於市區重建涉及大量居民及貴重土地的發展,市建局的舉動備受香港輿論關注。市建局作為半官方機構,在徵收土地時可以使用《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因此其在收地問題上經常引起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