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願是一種高考志願的投檔錄取模式,其主要特點是考生可以填報多所平行院校志願,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和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
具體來說,分數優先原則意味著在檢索考生填報的院校志願前,首先要將所有考生分科類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位次排列,然後按照考生的位次逐個檢索考生所填的志願院校。遵循志願原則則表示考生所填報的多個院校之間是並列關係,在檢索考生所填報的幾個院校志願時,是按考生填報志願時排列的院校自然順序從前往後依次進行。一旦考生的投檔分符合先檢索院校的投檔條件時,該考生即被投檔,由該院校審核確定是否錄取,同時將不再檢索該考生的後續院校志願。
此外,平行志願模式下,對院校而言考生的志願沒有先後之分,都是第一志願。在每一輪次里一個考生最多隻有一次投檔機會。如果考生因幾個平行志願均未滿足條件而未被投檔,或投檔後被院校退檔,就只能參加徵集志願或下一批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