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相關法律規定,申請身份證的年齡限制主要取決於申請人的年齡。具體要求如下:
滿16周歲的公民,必須自滿16周歲之日起3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16周歲的公民,可以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但需由監護人代為申請。
不同年齡段的居民身份證有效期也有所不同:
16周歲至25周歲的,發給有效期10年的居民身份證。
26周歲至45周歲的,發給有效期20年的居民身份證。
46周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未滿16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的居民身份證,發給有效期5年的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