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程序
強制令是一種法律程序,其具體含義和適用範圍取決於其使用的具體領域和法律體系。以下是不同領域中強制令的解釋:
海事強制令:
海事強制令是海事法院根據海事請求人的申請,爲保護其合法權益免受侵害而採取的強制措施。
它的對象是行爲,包括作爲和不作爲,例如責令貨物的承運人簽發提單、禁止船東撤船或開航等。
海事強制令可以在起訴前或案件進入實體訴訟後提出,作爲獨立的司法程序或訴訟中的中間程序存在。
支付令:
支付令是在督促程序中由人民法院發佈的,限令債務人履行支付義務或提出書面異議的法律文書。
支付令的作用包括及時保障債權人權益、確保債務人履行債務、減少訟爭和中斷訴訟時效。
聯邦法院的強制令 (Writ of Mandamus):
強制令是由聯邦法院向政府部門等發佈的法院命令,目的是推翻某個決定,如IRCC的拒籤或驅逐令。
針對IRCC的強制令通常要求IRCC在法院規定的時間內對簽證問題做出回覆解釋。
法院強制令(一般概念):
法院強制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督促程序,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向債務人發出的限期履行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的法律文書。
支付令的實例:
在一起案件中,鄭州市高新區法院簽發支付令,被告在支付令的壓力下無條件支付了拖欠的工錢。
綜上所述,強制令是一種法律程序,其具體含義和適用範圍取決於其使用的法律體系和具體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