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精神,也稱為志願者精神,是一種以互助、不求回報為核心的精神。它強調的是「互相幫助、助人自助、無私奉獻、不求回報」的理念。志願者通過自己的努力、知識和愛心,無償地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這種精神不僅體現在服務他人上,還體現在團結的理想和共同使這個世界變得更加美好的信念上。聯合國前秘書長科菲·安南曾指出,志願精神的核心是服務、團結的理想和共同使這個世界變得更加美好的信念。這種精神是聯合國精神的最終體現。在中國,志願者精神被概括為「奉獻、友愛、互助、進步」,這四個詞廣泛地被社會所接受,並被視為青年志願者精神的重要內涵。
奉獻精神是志願精神的精髓,它指的是不求回報地付出,是高尚的道德信念和處世態度。志願者在參與推動人類發展、促進社會進步的活動時,體現出了這種高尚的奉獻精神。
除了奉獻,志願者還應具備其他素質,如傳播正能量、孝親尊師、心懷感恩、全情投入工作、保持良好儀態、具有積極的人生態度、不計較、不比較、樂於幫助和關懷他人等。這些素質都是志願者在服務過程中應當展現的行為和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