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他人起訴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驟:
提交起訴書。原告需要準備起訴書,包括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起訴書上應明確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別、住址等。
準備證據材料。原告需準備能支持起訴書內容的證據,如契約、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立案申請。帶著起訴書和證據材料到法院立案大廳提交立案申請。
預交費用。原告需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若確有困難,可申請減免。
法院審理。法院受理案件後,會安排開庭審理,原告需遵守法院的安排和指示。
判決和執行。開庭審理後,法院將作出判決,若判決不利於原告,其可考慮是否抗訴。
在起訴過程中,原告需注意訴訟主體資格、證據的充分性和合法性,以及法院管轄權的問題,若涉及較大金額或複雜情況,建議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