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基本流程如下:
寫訴狀。民事起訴狀是啟動法律程式的重要法律文書。訴狀應包含恰當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法律依據。需要良好的構思和設計以影響訴訟結果。
立案。選擇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訴狀、證據和其他相關材料。法院受理立案後,等待法院傳票通知開庭。
開庭。包括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兩個階段。法庭調查階段需要舉證和質證,辯論階段則是闡述自己的主張。
判決。法院根據案件情況作出判決。如對判決不服,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抗訴。
執行。判決生效後,如一方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執行。
此外,在準備過程中,建議了解被告的基本信息如住址、電話、身份證號碼,並整理相關證據,如微信聊天記錄、錄音等。如果案件複雜,可以考慮委託專業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