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召能力是指個人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信仰力量,不依靠物質刺激或強迫,去影響和吸引他人的能力。它是一種特殊的影響力,通常用來形容領袖人物具有的一種“與衆不同的氣質和吸引力”,也稱爲“領袖氣質”。感召能力是一箇人綜合能力的體現,它不僅包括個人的魅力,還包括遠見卓識、自我犧牲精神、個人冒險傾向、準確的形勢估計能力以及對個人的高度自信。具有感召力的人能夠通過說服的方法,感召別人和他一起行動,而不是通過制度化的程序獲得影響力。這種非權力性的影響力具有穩定、廣泛、長遠的影響作用,其有效性與權威性在相當程度上起着決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