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或記錄
憑證是一種用來證明某件事發生或某人所具有的特權或權利的文件或記錄。它可以包括法院文件、合同、社會關係證明(如結婚證、公證證書、繼承文件)、保險單、貨運或服務單據、銀行存款憑證、投資憑證、檢測報告、收據、政府文件、物流單據、出口報關單、發票等。憑證不僅限於財務會計領域,它還可以是其他形式的書面證明,如法院文件、社會關係證明等。
在會計領域,憑證特指能夠證明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明確經濟責任並據以登記賬簿、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明。會計憑證可以分爲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兩大類。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完成時填寫的,用來證明經濟業務事項已經發生或完成,以明確經濟責任並用作記賬的原始依據。記賬憑證則是會計人員根據審覈無誤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按照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和性質加以歸類,並確定會計分錄,作爲登記會計賬簿依據的會計憑證。
憑證在財務會計活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記錄經濟業務事項的發生和完成情況、明確經濟責任,並作爲記賬依據的書面證明。它是會計資料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會計信息質量有重要影響。因此,會計法對會計憑證的種類、填制和取得、審覈、更正等內容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