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新公司需要遵循以下步驟:
核準名稱。首先確定公司類型、名字、註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之後,通過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
提交材料。核名通過後,需確認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經營範圍,並線上提交預申請。通過後,按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
領取執照。攜帶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和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刻章等事項。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點辦理公司公章、財務章、契約章、法人代表章、發票章。
此外,還需要準備以下檔案和信息:
公司法定代表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公司章程;
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相關檔案證明(如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檔案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聘用的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公司住所證明等);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這些是成立新公司的基本步驟和所需材料。不同地區和特定情況可能有額外的要求或步驟,建議諮詢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專業服務機構以獲取具體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