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法拍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驟:
法院查封房產並發布騰房公告,隨後通知當事人履行相關義務。
法院委託評估機構對房產進行價值評估,以確定拍賣的起拍價。
拍賣機構接受法院委託,進行拍賣公告和展示。拍賣的起拍價不得低於評估價的70%,如果第一次拍賣流拍,第二次拍賣的起拍價可降價不超過20%。
競買人需繳納保證金,並可能需要通過資格審核。
拍賣過程中,如果無人競拍或最高應價低於保留價,申請執行人或其他執行債權人可以不接受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抵債。此時,法院需在60天內再次拍賣或進行變賣。
如果連續兩次拍賣都流拍,法院可以將房產以第三次拍賣確定的價格進行變賣,或交由申請執行人或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
競拍成功後,由法院裁定拍賣結果的法律效力。買受人需辦理相關手續,完成房產過戶。
整個流程需遵循相關法律規定,確保透明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