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共有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基礎和地基。地基是建築物下面的土層,承受基礎傳來的整個建築物的荷載,基礎則是位於牆柱下部的地下部分,承受建築物上部的全部荷載並把它傳給地基。
牆體和柱。承重牆和柱是建築物的垂直承重構件,承受屋頂、樓板層傳來的荷載連同自重一起傳給基礎。
樓板和地面。樓板是水平承重構件,主要承受作用在它上面的豎向荷載,並將它們連同自重一起傳給牆或柱。
樓梯。樓層間的垂直交通通道。
屋頂。建築物最上層的覆蓋構造層,既是承重構件又是圍護構件。
門和窗。門主要提供人們進出房屋或房間的通道,窗的主要作用是通風采光。
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這些部分通常與建築物的主體承重結構一起構成共用部位。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綠地、公共場所、公用設施。這些設施通常不屬於業主專有部分,也不屬於市政公用部分或其他權利人所有。
物業服務用房。為物業管理服務的場所。
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這些車位屬於業主共有部分。
以上列出的部分共同構成了房屋的共有部分,它們不僅包括建築物的物理結構,還包括公共空間和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