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售房是指根據國家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城鎮職工以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的公有住房。
房改售房是1994年國務院發起的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部分,旨在從以前的單位分配製度向市場經濟過渡。如果職工是按照成本價購買的,那麼房屋所有權歸個人所有;如果是按照標準價購買的,則個人最初只擁有部分房屋產權,通常在購買滿5年後,職工才能擁有房屋的全部所有權並辦理產權證書。房改售房的價格由政府決定,不受市場供求影響,並且銷售對象有限制,不是所有職工都能享受這種優惠政策。此外,購買房改售房的面積也受到控制,以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購買房改售房時,還可能享有工齡、職務或職稱等方面的優惠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