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住房產權與分配方式。城鎮公有住房除特殊情況外均可出售給職工,職工購買公有住房遵循自願原則。公有住房的出售價格分爲市場價和成本價,成本價包括徵地拆遷補償費、勘察設計費、建安工程費等多項因素。
住房供應體系。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爲對象的經濟適用住房供應體系和以高收入家庭爲對象的商品房供應體系。
住房公積金制度。所有在職和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應交納住房公積金,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有利於轉變住房分配體制,提高職工購建住房能力。
住房交易與市場管理。穩步出售公有住房,積極推進租金改革,全面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房地產交易市場和社會化的房屋維修、管理市場。
配套政策。包括提薪、降息、儲蓄實名制與開徵利息稅,取消福利性分配住房,提高房屋租金,放開二級市場,完善住房供應體系,發展住房抵押貸款和設立住房公積金等。
這些政策旨在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新的城鎮住房制度,實現住房商品化、社會化,改善居住條件,滿足城鎮居民不斷增長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