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周歲
撫養權通常持續到子女年滿18周歲。根據《民法典》和相關司法解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然而,如果子女在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時,以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且能夠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此外,如果成年子女尚未獨立生活,且符合特定條件(如喪失勞動能力、尚在校就讀或確無獨立生活能力等),父母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18周歲
撫養權通常持續到子女年滿18周歲。根據《民法典》和相關司法解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然而,如果子女在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時,以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且能夠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此外,如果成年子女尚未獨立生活,且符合特定條件(如喪失勞動能力、尚在校就讀或確無獨立生活能力等),父母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