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充令是清初實行的一項法令,主要目的是強迫漢人投充滿洲貴族家為奴。具體內容如下:
背景:清兵入關後,為了實行圈地政策,同時宣布「貧民無衣無食者」可以投入滿洲家為奴,使得滿洲貴族可以脅迫京畿附近的漢人投充旗下為奴,驅使他們在莊田上耕作。
實施:順治二年(1645年)頒布投充令,規定「此後,有實不聊生願投者,聽」,從而使旗人掠民為奴合法化,成為清朝統治者兼併近京漢民土地的一項重要政策措施。
影響:這一政策導致大部分漢人淪為奴僕後,不堪剝削和壓迫,逃亡者十之六七,不僅加深了階級矛盾,也激化了民族矛盾。
實質:投充令實際上是一種允許旗人抓捕百姓,充作耕地和奴役的奴隸的政策。能夠當一個自由民,誰願意做了「投充人」。
綜上所述,投充令是清朝初期為了加強滿洲貴族對土地和人口的控制而實施的一項政策,它不僅加劇了社會矛盾,也反映了清朝統治者在初期對漢族人民的壓迫和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