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的分錄處理取決於押金的方向,即支付押金或收取押金。
收取押金時,會計分錄爲借方“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貸方“其他應付款”。退還押金時,如果押金全額退還,會計分錄爲借方“其他應付款”,貸方“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若押金無法退回,有兩種情況,一種爲轉爲營業外收入,會計分錄爲借方“其他應付款”,貸方“營業外收入”;另一種爲轉爲營業外支出,會計分錄爲借方“營業外支出”,貸方“其他應付款”。
支付押金時,會計分錄爲借方“其他應收款”,貸方“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收到退還的押金時,會計分錄爲借方“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貸方“其他應收款”。若押金無法退回,會計分錄爲借方“營業外支出”,貸方“其他應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