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12天可能由於多種原因,具體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點:
結夥毆打、傷害他人;
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
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
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或者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
冒用宗教、氣功名義進行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活動;
違反國家規定,故意干擾無線電業務正常進行,或者對正常運行的無線電台(站)產生有害干擾,經有關主管部門指出後,拒不採取有效措施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