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姓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具體步驟如下:
準備資料:
申請人需填寫變更申請表並提供書面申請。
準備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如果已滿16周歲,需要工作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的同意證明;如果是在讀學生,則需要學校的同意證明。
對於未成年人,需要父母的同意更改的書面報告、出生證、父母的結(離)婚證等。
公安部門出具的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的依據。
地市級民族工作部門出具的證明。
提交申請:
未滿16周歲的公民,由父母或監護人持所需材料向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變更。
已滿16周歲的公民,由本人持所需材料向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並報市、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變更。
等待審核:
提交申請後,等待相關部門的審核,這個過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時間。
完成審核:
如果審核通過,將接到通知,然後前往相關部門完成最後的步驟,如領取新的戶口簿等。
更新相關記錄:
完成姓名更改後,可能需要更新出生證明、身份證、學校記錄等。
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