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犯罪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類:
貪污罪。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公共財物的行爲。
挪用公款罪。指國家工作人員挪用公共款項歸個人使用的行爲。
受賄罪。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爲。
單位受賄罪。指單位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的行爲。
行賄罪。指自然人或單位爲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的行爲。
對單位行賄罪。指自然人或單位爲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其他單位行賄的行爲。
介紹賄賂罪。指自然人介紹賄賂行爲。
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指自然人或單位擁有鉅額財產,但不能說明其來源的行爲。
隱瞞境外存款罪。指自然人隱瞞在境外的存款的行爲。
私分國有資產罪。指單位私分國有資產的行爲。
顛覆國家政權罪。指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爲。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通過造謠、誹謗等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爲。
這些犯罪行爲侵犯了國家的政治權力、國家制度或社會秩序,通常由國家的法律加以禁止和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