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政府指的是一個行政效率高、執行能力強、行政成本低,並且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政府。這種政府形式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目標。效能政府的建設需要增強大局意識、確保政令暢通,堅持科學民主決策,提高決策水平,切實依法行政,維護社會公平,加強問責制度,並開展績效評估。
行政效能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為了實現管理目標,從事公務活動時發揮功能的程度及其產生的效益和效果的綜合體現。它強調數量與質量、功效與價值、目的與手段、過程與結果的統一,包括經濟、效率、質量、顧客滿意、公平等多個方面。
效能政府的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公務員、政府組織、社會三個層面的共同努力。這包括公務員理念更新、政府績效管理作為內在機制、社會化公眾參與作為良好的外部環境。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途徑可以從制度層面、形式或技術層面、人力資源層面進行考慮。
總的來說,效能政府旨在通過提高行政效率、執行力和公信力,更好地服務人民,同時實現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